8月7日,县医保局、社保局联合启动为期三个月的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专项检查活动。专项活动将通过下发自查通知、进行现场检查、医保社会监督员不定期暗访抽查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加强医保定点药店管理,保障城镇参保人员的基本用药需求。 据了解,此次专项检查内容包括各定点药店是否按要求归类、整齐摆放药品,是否违规摆放生活用品、化妆品等非药品类商品,是否有执业药师在岗等内容。对诱导参保职工在使用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时,进行有奖销售、销售积分卡、馈赠等促销活动,销售违规广告药品,销售假冒伪劣药品或违法违规购销药品造成药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将从重处罚。 专项检查中不合格的药店,将暂停其医疗保险业务3至6个月,进行整改,整改期满后须申请重审。整改期满后仍不合格的,取消其医疗保险定点资格,以提高定点药店遵守医疗保险政策的自觉性,为参保人员购药创造良好的环境,保障广大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