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本县入托入学新生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告 传染病预防最有效的措施就是有计划进行疫苗接种。为继续巩固这一成果,提高防控水平,查验入学、入托新生预防接种证十分必要,希望学校、接种单位、家长密切配合,共同参与。 一类疫苗可预防的疾病有:病毒性乙型肝炎、病毒性甲型肝炎、肺结核、脊灰炎、百日咳、破伤风、麻疹、风疹、流行性腮腺炎、乙型脑炎、流行性脑膜炎等。目前,一类疫苗接种、查验都是免费的。希望广大家长切莫错过与漏种。目前二类疫苗可预防的疾病有:流感、水痘、轮状病毒引起的腹泻(主要是秋季腹泻)、B型流感嗜血杆菌引起的肺炎等。二类疫苗没有进入国家免疫程序,实行有价收费接种。二类疫苗不属于查验的范围,家长本着知情、自愿、自费的原则进行接种。 为切实依法实施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保证适龄儿童均能按照免疫程序接受国家规定免费疫苗接种,更好地预防疫苗针对疾病在学校和托幼机构的暴发和流行,保护儿童身体健康,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卫生部 教育部《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卫疾控发〔2005〕408号)等要求,现作出如下通告: xiushui.Net 一、职责分工 (一)各乡镇中小、县直小学负责对辖区内学校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的领导,定期组织检查并将其纳入学校传染病控制管理的内容;(二)各托幼机构和各级各类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应当指定专人(校医或卫生老师)负责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并将其纳入学校入学报名程序;应当在招生报名须知中告知查验预防接种证的要求,对没有预防接种证的对象,应告知其在入学前到相应的接种单位补证、补种。学校负责汇总和上报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的相关资料,将预防接种卡归入学生个人档案。(三)各级乡镇卫生院负责对漏种学生查漏补种工作的领导,组织开展辖区内各类学校查验预防接种证的培训工作,并将查漏补种工作列入常规工作计划。(四)县疾控制中心负责对学校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的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对各学校上报的资料进行汇总、分析并上报。(五)各预防接种单位应根据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接种程序和县疾控制中心安排,负责对在校学生进行一类疫苗接种、对漏种学生进行补种。对遗失预防接种证但确已接种的学生经核对无误后给予补证,将补种或补证信息及时反馈给学生所在学校。对接种程序完整的入学儿童在入学时应在其接种证上加盖“预防接种证查验合格”专用公章。(六)各位家长与监护人应积极配合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及时完成儿童预防接种,保管好预防接种证,及时进行加验,新入学时将儿童接种信息收入学生档案。 修水网 二、工作流程 (一)托幼机构 在办理新生入托入园手续时,家长或监护人必须出示《预防接种证》。各托幼机构在办理儿童入托入园手续时,必须按规定严格查验预防接种证,根据《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程序》核对儿童预防接种完成情况,并由专人负责将接种信息记录在《儿童预防接种登记册》中。对没有预防接种证或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的儿童,应督促其在入托入园前到居住地接种单位补证或补种疫苗,儿童补证或补种疫苗后凭查验证明由卫生老师在《江西省入托(园)、入学儿童查验预防接种证查验情况登记汇总表》中登记。《江西省入托(园)、入学儿童查验预防接种证查验情况登记汇总表》由幼托机构卫生室保存,预防接种证由儿童家长或监护人保存。 (二)小学 小学新生在办理入学手续前,家长或监护人凭《预防接种证》到原接种单位索取《江西省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凭预防接种证和《江西省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办理入学手续。学校在办理学生入学手续时,必须按规定严格查验预防接种证,对于无预防接种证或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的学生,学校应将无证学生的基本信息上报接种单位,并督促其在入学前到居住地接种单位补证或补接种。学校为小学新生建立“预防接种卡”,由学校卫生室保存。学校所在地接种单位负责学生在校期间的预防接种,安排免疫规划疫苗接种计划,提供疫苗告知书和实施接种服务、在预防接种证上作接种记录等。学校卫生老师负责将接种疫苗告知书书面通知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收齐告知书回执、学生在校期间的“预防接种卡”纳入学生档案管理、编制接种学生名册并将接种记录登录“预防接种卡”。学生毕业或中途转学应将“预防接种卡”存入学生资料袋转出。 修水网 www.xiushui.Net (三)其他 外地来我县新生、流动儿童和外籍儿童凭外地或本县发放的预防接种证办理入学手续,有预防接种证但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的新生由居住地接种单位给予补种疫苗;无预防接种证者同时申办预防接种证,并按《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程序》给予补种疫苗。 三、培训 县疾控中心每年新学年开学之前对各乡镇卫生院预防接种人员进行培训,各乡镇卫生院组织辖区各学校、托幼机构负责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相关人员进行一次培训(免费)。培训内容包括: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种类及免疫程序、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报表填写、查验结果报告(包括报告机构、时限、内容等)、漏种学生补种等具体内容和要求等。 四、补证、补种 县疾控中心应将预防接种证查验和漏种学生补种列入常规工作计划。在儿童入托、新生入学前做好辖区内漏种学生补种工作和查验预防接种证登记报表、补种(补证)通知单等资料准备。对接种单位开展补种和补证情况进行督导,及时收集统计学生补种和补证情况并逐级上报。 各预防接种单位应根据县疾控中心的安排,按时对漏种学生开展补种。入托、入园儿童补种在居住地的接种单位进行,入学新生补种在学校所在地的接种单位进行。对遗失预防接种证的已种对象经核对无误后给予补证,并将补种、补证信息及时反馈给学校。学校应按照《条例》要求,在办理新生入托、入园、入学手续时查验预防接种证,查验情况必须如实填写并登记造册。发现未按要求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或无预防接种证的对象,应当在30日内向学校所在地的接种单位报告,同时将补种(补证)通知单交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督促其带学生到指定接种单位补种(补证)。学生在接种单位补种或补证后,学校应复验预防接种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