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已启动职工医保特殊慢性病人在县内定点医院门诊就医直补工作,并从今年第三季度起实行。为方便你们到门诊就医报账,从即日起历年已审核认定的慢性病参保职工(行政事业及企业职工)可凭本人医保卡和一张一寸近期彩照,到医保局领取《特殊病种专用病历》,凭此病历本在县内四家定点医院(县第一、第二人民医院,中医院,妇保院)门诊购药及诊疗可直接报销医药费。此病历本为特殊门诊慢性病专用,每年1月须年审复核,且不得用于其它疾病诊疗。请各位抓紧到我局办理。另外,目前手上有在医院自费购药票据的,可拿来报销,下半年将在定点医院直补。不解之处,可致电我局职工医保股0792-7225355。 特此告示! 修水县医保局 2016年7月6日 九江市职工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及认定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