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算了一下,可以多报20%到30%,拿到了四万块钱的商业保险理赔金。”10月2日,家住马坳镇东津村村民刘爱民告诉记者,他从2008年开始被医院确诊患有肾萎缩,做了多年血透治疗,看病吃药花了80多万。根据新农合的报销标准,按年度最高额报销一半都还不到,家里几乎掏空。2014年,他只能选择换肾手术,才得以续命,期间,他拿到了商业保险理赔金。 其实,他并没有购买商业保险,实际上是县政府从2013年开始,就从农村居民缴纳的新农合基金中扣除一部分作为保费,作为商业保险公司投保新农合大病医疗保险,农民居民不用多花一分钱,但患病时,多了一份商业保险金。 我县借助商业保险的力量,开展新农合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工作。三年来,通过精细的制作设计,农村居民、政府和商业保险机构三方受益。县第一人民医院医保办主任陈赞香说:“我们医院就是一个政策落地的地方,现在的病人,尤其是血透以及肿瘤科的病人住院,经过直补,病人的家庭负担减轻了,心理压力也减轻了。” 我县自2013年起建立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制度,参保人年度内自付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按合规医疗费用分段支付,补偿比例50%到70%不等,年度最高补偿30万元。“大病保险作为政府工程、民生工程,我们秉承保本微利的原则,在资料收集、医疗巡查等方面努力创新工作模式,真正做到政府放心,百姓满意。”人保财险修水支公司总经理黄春良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