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被执行人陈某主动将10000元案件款汇至县人民法院指定账户,这是该院执行局通过手机短信促使被执行人及时主动履行生效法院文书的一个案例。 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以手机短信的形式向被执行人发送执行信息,收到明显效果。对于不主动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执行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向被执行人发送温馨提示短信、说服教育短信和威慑警示短信。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局首先向被执行人发送温馨提示短信,告诉其履行义务的时间及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对于在规定期限内仍未主动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执行局向其发送说服教育短信,劝导其自动履行。对于拒不履行及恶意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向其发送威慑警示短信,向其讲明拒不履行及规避执行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 据悉,执行局下一步将继续探索利用电子邮件、传真、QQ等新途径开展执行工作。 (马首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