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4月03日晚上8时许,省道305线大桥镇中学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报警人称:出事故了,死人了!快出警。接到报警后,修水交警大队渣津中队全体民警迅速出警,进行现场处理,正在大桥镇走亲戚的大队事故处理股民警赖峰华,也立即放弃亲人团聚的机会,赶到现场处理,很快将事故现场处理好,疏通了交通。 原来,湖南省平江县黄某某,当天晚上8时许,驾驶一辆湘F5****小车,当天晚上从湖南省平江县出发,前往江西省修水县县城,途径省道305线大桥镇中学路段,遇到前方一辆货车,开着大灯远光灯不变光,导致驾驶员黄某某没有看到前方正在行走的冷某某,到发现该行人后,已经来不及采取措施,用车头将冷某某当场撞死。发生事故后,事故当事人迅速报了警。 但是,事故受害人家属赶到现场情绪激动,一度不接受交警部门的调处,提出:1.要六万元的安葬费;2.要么一次性了断等等无理要求,该中队协助事故处理中队民警,通过当地村委、当地派出所和民政等部门的大力支持,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在第二天凌晨2时许,终于将死者的安葬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成功安妥。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