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消费者拨打“12315”电话投诉,修水某气站在充装钢瓶气时短斤少两,要求工商部门予以查处。该消费者反映:他在修水县城某气站灌了一瓶液化气,按修水物价局液化气核准的标准,每瓶应当充装13.5公斤的液化气,灌气后连钢瓶重就应该达到30公斤,但该消费者将灌好的液化气进行称重后发现,连钢瓶重量只有28.8公斤,少了1.2公斤。 接举报后,修水工商分局执法人员到现场检查,给每一个充装的气瓶过重,记录总重量、钢瓶自重。现场共过秤24瓶,每一瓶均不足修水县物价部门核准的13.5公斤的重量,后经过测算平均每一瓶液化气少0.9公斤。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每瓶液化气正常情况下误差不得超过0.5公斤。该液化气站短少液化气的行为属于“销售的商品分量不足”的欺诈消费者行为,目前本案还在处理中。 为此,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当遇到灌装液化气分量不足时,先不要拆封钢瓶封口,应及时向当地消协或工商部门投诉举报,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