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为好玩 高速路上酿惨剧 一在校生无证驾驶致两死一伤 修水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在校生为满足驾车虚荣心,竟然在无证情况下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最终造成交通事故致车内乘客两死一伤。9月3日,记者从修水县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建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2012年12月29日,被告人无证驾驶车辆行至大广高速2634km+410m处时,见前方有车急踩刹车,因路滑和超速导致车辆打滑旋转,撞上高速公路护栏及前方行驶的车辆尾部,造成车内乘客匡某、余某当场死亡。经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被告人无证驾驶车辆,造成事故发生,负主要责任。案发后被告人与受害人亲属自愿达成了和解协议并赔偿,并取得上述被害人亲属对被告人的谅解。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建某违反交通管理法规,无证驾驶车辆超速行驶,造成二人死亡的事故,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且得到被害人亲属的谅解,故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