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在日常工作中发现,义宁镇南桥村任某某,在1997年底至2008年担任组长期间,非法转让集体土地给郑某、周某等人进行房地产开发,其行为涉嫌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经侦大队专案组民警前往任某家中抓捕未果后,任某便逃往外地躲藏。2009年12月,经县局批准,依法将任某列为网上逃犯。 修水网 www.xiushui.Net 为实现执法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经侦大队紧密结合“大走访”活动,派专人多次前往任家中,跟其亲属谈心,宣讲相关政策、法律,消除其疑虑。2010年3月7日,任某在其家属的陪同下,主动到经侦大队投案自首。目前,任某已被依法取保候审,案件在进一步调查取证之中。(修水县公安局:周军) 修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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