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代表刘继兰:违章建筑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影响城市整体规划,应坚决拆除。 县人大代表许华金:对于那些危害大、影响恶劣、市民反响强烈的违章建筑应坚决拆除,但对于百姓自用房也应审慎考虑。 县人大代表刘义富:拆除违章建筑涉及到部分开发商和群众利益,一定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整治违章建筑要制定统一标准,形成规范制度,要有章可循。 县政协委员丁晓霞: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必须强行拆除。相关职能部门应认真履责,敢于担当。市民要增强维权意识,积极举报各种违章建设行为。 县政协委员桂乙平:县城违章建筑泛滥,特别是县三中和县汽车总站对面,一排挨着一排。整治违章建筑建议按照“堵疏结合”原则,对所有违章建筑重新进行质量检测,存在安全隐患的坚决拆除。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协作,严格把关,杜绝新的违章建筑出现。 县政协委员熊师南:县里下定决心整治,就要“一棍子打到底”,只要属于违章建筑,都予以拆除。建立问责机制,如果违章建筑涉及相关部门或个人的利益也要追究到底。 县人大常委会原主任余盈才:从目前的违章建筑情况看,一方面严重违反了法律法规,另一方面严重破坏了修水生态人文景观,与“魅力修水”和正在开展的县城“四创”格格不入。因此,要痛下决心重拳整治,这不仅是制止违法违规建房行为,更是保护修水山水环境的有功之举。 本文来自修水网 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冷育南:违章建筑的产生与相关主管部门存在管理漏洞有一定关系,政策的不连续性,政府的态度不够坚决等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违章建筑的发展。整治违章建筑要吸取以前的经验教训,既要下定决心依法整治,又要以人为本,疏堵结合。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职,相互配合,相互支持,从重查处违章建筑。 市民何先生:县城非常漂亮,居住环境也不错,县城建设山水园林城市得天独厚,违章建筑就好比是“害群之马”。全面整治违法违章建筑,既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也是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重要举措。 市民陈先生:违章建筑必须下猛药整治,尤其是直接影响交通、消防、防洪、市政设施、防灾及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违章建筑应坚决拆除。而对有的违章建筑要区别对待,对新的违章建筑则要发现一处拆除一处。 (记者 陈景略 朱彩源 张雪峰 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