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县畜牧水产局获悉,自2009年3月20日12时起,修河流域修水段实行春季禁渔。整个禁渔期间,禁止所有捕捞作业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破坏渔业资源和渔业生态环境的作业活动。 为了养护和合理利用修河渔业资源,确保修河渔业经济持续发展和渔业生态环境,自2009年3月20日12时起至6月30日12时止,我县在修水河段主流(从渣津镇到太阳升镇的河段),征村乡、溪口镇、黄港镇的三条支流河段(含东津水电站、抱子石水电站库区)全面禁渔。在禁渔范围和时间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破坏渔业资源和渔业生态环境的作业活动,禁止市场销售禁鱼区的鱼。对违反禁渔规定,严重破坏禁渔秩序、阻碍渔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造成恶劣影响的人员和单位将依法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