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水县域城镇等级结构可分为三个等级,即第一等级为县域中心及副中心,第二等级为中心镇,第三等级为其余乡镇。县域中心是修水县城,承担全县经济,社会、环境等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功能,是县域城镇化发展、城镇职能分工和合作发展的核心调控力量。通过县城的核心带动作用,加快吸聚县域其他城镇和乡村的农业剩余劳动力和乡镇通勤人口,促进其他地区的流动人口到县城务工经商,进而加速县域一、二、三产业从业人员结构发生转变,促进修水县域城镇化的进程。
县域副中心是渣津镇、三都镇,由于修水县地域广阔,对县域西部的辐射作用不足,渣津镇的区位及现状经济条件要求其分别发挥县域副中心的作用,三都镇地处柯龙公路东端,历为修水县及周边区域贸易重镇,故应继续发挥其优势,成为县域副中心。这两个副中心协同修水县城带动全县发展,应当抓住机遇谋求发展,增强自身对于县域内的辐射和集聚,与修水县城共同承担起对县域城镇发展的核心带动作用。
县域中心镇有白岭镇、黄港镇、上奉镇,是县域城镇发展轴线上仅次于两个副中心的重要节点,承担了促进各自发展轴带的城镇化进程的功能。现状基础条件较好,在县域乡镇中较有优势,应利用其城镇化基础条件较好的优势,加速吸收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联手带动各乡镇发展带的城镇化发展。
县域其余乡镇包括11个建制镇和18个乡,即马坳镇、港口镇、大桥镇、山口镇、古市镇、全丰镇,杭口镇,四都镇,何市镇,黄沙镇,西港镇,路口乡,黄龙乡,上杉乡,余椴乡,水源乡,石坳乡,东港乡,程坊乡,上杭乡,新湾乡,布甲乡,大椿乡,庙岭乡,竹坪乡,黄坳乡,征村乡,漫江乡,复源乡。它们在整个县域城镇化发展中起重要的基础作用。利用第三级城镇体系结构接近乡村的便利条件,配合快速发展的城镇化进程,吸纳一部分农业剩余劳动力,进一步深化城镇化向乡村渗透发展的过程。
(二) 城镇规模结构规划
目前修水县人口城镇化过程正处于逐渐加速阶段,从1990年至2001年,修水县域非农业人口比例一直处于较平稳增长的状态,随着城镇化过程中修水县各乡镇直接的分工协作进一步细化,会促进县域乡镇中出现新的非农人口增长点,人口将在城镇化发展中加速梯度分布,进而完成城镇规模格局的裂变过程。综合比较县域各乡镇之间社会、经济、环境、资源等各方面条件,确定修水县城镇体系规模结构如下:
修水县域城镇规模结构规划(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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