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6日上午,樊孝发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沿省道305线由东往西行驶,9时30分许,行驶至省道305线14KN处时撞上前方因道路升级改造工程施工而滑落在道路上的沙堆,造成樊孝发受伤,无号牌二轮摩长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樊孝发于8月9日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死者亲属与建设工程承包方因事故损害赔偿发生纠纷,致工程进度遭受影响。 2012年9月6日修水交警事故处理中队队长何公魁带领民警杜美球深入大桥镇黄洋坪村二组召集事故当事人省道305线14KN路段施工方就地调解,达成协议。当交通民警将死亡赔偿金、遗孤抚养费、精神抚慰金等33万余元交给死者亲属时,死者父亲老泪纵横,拉着何队长的手哽咽地说:“过去是衙门八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今天你们上门调解,真是人民的好交警呀!”。 在“群众满意单位”评选活动中,修水交警为保障民生、方便群众、维护稳定,创建交通事故调解上门服务机制,今年以来,组织民警深入基层,走近群众,上门服务,就地调解交通事故27起,树立了爱民、亲民、一心为民的交警形象,深受人民群众的好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