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交通行动 你我共同参与——“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倡议书
为切实增强公民文明交通意识,着力纠正各类违反交通法规的现象,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进一步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中央文明办、公安部联合部署,从2010年起至2012年,在全国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
“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围绕“关爱生命,文明出行”这一活动主题,重点组织开展以下四项活动:一是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即大力倡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行人/非机动车过街遵守信号等文明交通行为。二是“摒弃六大交通陋习”。即自觉告别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等交通陋习。三是“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即坚决抵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等危险驾驶行为。四是“完善六类道路安全及管理设施”。即进一步完善城市过街安全设施、路口渠化设施、出行引导与指路设施、道路车速控制设施、农村公路基本安全设施、施工道路、交通组织与安全防护设施。 HULING
今年是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第二年,是非常关键的一年,中央文明办、公安部要求把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作为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举措,作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点工作,希望全体部门和广大群众大力支持和配合,积极、广泛参与到活动中来,把交通法规的要求转化为日常行为规范。通过“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实施,使公民交通出行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明显增强,交通事故明显下降,交通执法更加规范,交通管理更加科学,交通秩序明显改善,文明交通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
修水县“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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