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8日上午8时许,当渣津中队民警一打开大门,好几位群众“举旗”涌入,特地找到并握住指导员饶名善的手说:谢谢你们,你们做到“关爱弱者匡扶正义,一心为民两袖清风”,你们在事故处理中细致入微,公平正义,非常谢谢。 事情原来是这样的: 2014年4月15日,石坳乡桂坳村村民朱某某驾驶一辆两轮摩托车,在修水县渣津镇省道304线阳光家园路段,与一辆由曾某某驾驶的一辆小车发生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渣津中队民警立即展开处理,并及时抢救伤者朱某某,因为朱某某伤情较为严重,我中队立即为其筹集治疗费,并派员前往医院看望,了解伤情,在医院和大家一起呵护下,伤者伤势得到明显好转。 4月25日晚上,突然接到朱某某家属电话称:朱某某病情突变,有生命危险。得知情况后,指导员饶名善毫不马虎,考虑到患者救治可能急需,特意带上医药费,亲自带队当夜赶往县医院看望守护,一直至晚上2点,随即又派三名队员接班守护并及时提供帮助。第二天早上,饶名善“牺牲”自己休息时间,再次来到医院看望守护,经过医院一天一夜的抢救,朱某某还是不治身亡。随即死者家属与医院方发生冲突,提出要在重症监护室摆棺、制作了横幅准备到医务大厅悬挂等等不理智行为,我中队民警立即向县大队汇报,并争取了县公安局、县卫生局、东港乡政府、桂坳村委等部门的支持,多次召开家属见面会:向死者家属说明情况,讲清法律程序,引导死者家属走法律程序等,同时积极安排好交通事故处理善后程序,其中指导员饶名善一直全程陪护,死者家属多次对交警部门的工作给予口头肯定并感谢,经过两天两夜的工作,终于将一场交通事故和医患纠纷顺利化解,既保障了死者的合法权益,又没有让死者家属走弯路,家属非常感谢。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的那一幕。 HULING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之中。(涂小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