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资责任制的通知》(赣府厅字[2013]55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安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省国资委、省工工商局、省总工会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赣人社字[2014]434号)精神,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于2014年12月9日至2015年1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此次检查活动具体由县综治办、县人社局、县公安局、县城建局、县水电局、县房管局、县交通局、县国资局、县工商局、县总工会等十部门联合组织开展实施。 此次专项检查重点是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主要检查内容为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遵守最低工资规定情况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情况;企业经营者拖欠农民工工资逃匿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等。依法及时查处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确保春节前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基本结案、群体性事件基本等到妥善处理,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及时移交司法处理,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权益。 修水网 www.xiushui.Ne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