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县公安局以公安工作为活动载体,积极践行“十个一”活动,开展一系列的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打击侵财性犯罪、“黄赌毒”等违法犯罪现象,确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创建平安修水。5月12日,县公安局经缜密侦查,成功侦破跨赣、湘、鄂、闽多省系列抢劫、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破获案件70余起,涉案金额30余万元。 5月4日至5日,县公安局陆续接到几名老年妇女报案称:3名男子驾驶一辆黑色小轿车故意停靠在受害者身边,其中一名男子丢一钱包在受害人旁边,另一名嫌疑人迅速捡起钱包并邀受害人到车上分钱,在受害人不同意的情况下,强行将受害人拉上车,抢走受害人身上的黄金首饰和现金。 案发后,县公安局高度重视,迅速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开展案件的侦破工作。经办案民警大量的调查走访和研判分析,最终锁定重庆巫溪县人刘某(男、41岁)、彭某(男,35岁)、魏某(男,28岁)有重大作案嫌疑。5月9日,县公安局办案民警发现三名嫌疑人在江西新余市内活动,5月11日,经过布控蹲守,民警在新余市袁河宾馆将犯罪嫌疑人刘某、彭某、魏某抓获,当场扣押一辆车牌号为赣B5XX05的中华牌黑色作案用车和现金、金耳环等赃款、赃物。 HULING 经审讯,自2014年2月犯罪嫌疑人刘某、彭某、魏某三人驾驶车辆结伙先后流窜到福建三明、龙岩,湖南长沙、岳阳,湖北武汉、黄石、恩施、咸宁、黄岗、宜昌,江西赣州、新余、萍乡、宜春、吉安、上饶、九江、南昌、景德镇、抚州,鹰潭等地以捡钱分钱的方式,针对中老年妇女为作案对象进行诈骗,如被骗对象不上当,便将受害者强行拖上车,将受害者身上金钱首饰及现金抢走,先后共作案70余起,涉案金额30余万元。 目前,三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