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19时55分,修水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值班民警接溪口中队转警称:“27日晚19时50分许,溪口中队接当地群众报警,在界茅线港口镇龙井村八组路段,有人员倒地死亡,疑似交通肇事逃逸”。 接警后,修水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并同时向大队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大队长周英、交警大队副教导员杜四金闻讯后,迅速赶到并成立专案组,经专案组决定,确定兵分三路:一路是由大队长周英带队坐镇指挥,调取各个卡口视频资料;一路是由副教导员杜四金带队,安抚家属;一路由正在赶赴现场的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何公魁带队,勘查现场,走访群众。 经初步勘查,发现死者头部有明显撞击,腹部有明显伤痕,现场民警根据死者受伤部位的痕迹,又通过走访群众,以及当地群众提供的有关信息,根据多年的经验,初步锁定肇事车辆为农用车。根据对现场勘查资料、各个卡口的监控资料进行重点排查,锁定了3辆农用车为重点嫌疑车辆。通过彻夜排查重点嫌疑车辆。3月28日凌晨1时,发现廖某某驾驶的鄂L12/40510号农用车有重大嫌疑,经提取鄂L12/40510农用车挡板遗留物与死者的DNA进行比对,确定鄂L12/40510农用车后挡板遗留物与死者的DNA对比完全吻合,最后锁定鄂L12/40510农用车为肇事车辆、廖某某为肇事驾驶人。目前,廖某某已被刑拘,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修水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