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夫少妻自古有之,但却是一个争论不休的话题,普通人一出现这种情况,总会引来不少口舌。但幸福无关年龄、幸福无关收入,幸福关心的只是双方是否真心爱着对方。近日,修水县人法院成功调解一起老夫少妻离婚纠纷,当事人双方重归于好,夫妻恩爱把家还。 原告樊书友与被告胡艳萍年龄相差16岁,2005年4月双方到政府部门登记结婚,2008年1月生育一子,2010年3月生育一女。近年来,原、被告分属两地工作,由于缺乏沟通,双方时有争吵。双方自2013年1月份分居生活至今。今年4月份原告以双方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无法建立感情为由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在审理此案中,主审法官通过多方走访了解到,原、被告曾是上下级的关系,2004年被告应聘到原告所属公司销售部从事销售工作,当时原告任该公司销售部经理。由于经常需要一起出差,双方互生好感,不久就开始交往。婚后两人感情较好,街坊领居也是称赞有加,2011年双方在修水县城购买商品房一套。了解完这些,主审法官意识到这段婚姻完全有挽回的余地,遂多次前往原、被告家里做工作,劝说他们.虽然年龄差距较大的夫妻在兴趣爱好、生活方式等方面可能存在较大差距,可事实上,幸福的婚姻不是以年龄为准绳的,只要有真爱,年龄不是问题。何况双方还生育了两个聪明可爱的儿女,还在县城买了房,很多人羡慕还来不及,双方应该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同时被告也需要多多理解支持原告的工作,双方要多沟通了解。 本文来自修水网 经过主审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当事人双方都承认了自己在这段婚姻生活中的错误,并表示在以后的生活中一定要倍加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幸福。就这样一对濒临破裂破裂的婚姻在在主审法官的精心调解下夫妻双方破镜重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