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当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承办法官将45000元案件执行款送上门时,瘫痪在床的四都镇农民刘运猛眼含热泪、艰难地用双手撑起上身要给法官行礼,嘴里喃喃着说:“法官真是好人,太谢谢你们啦!”承办法官赶紧上前将其扶住。 刘运猛原本有一个幸福的家,有妻子和两个女儿,靠在本地一石板厂打工的收入维持一家人的生活。2003年的一天,刘运猛正在石板厂做事,被山上滚下来的一块石头砸中。经送医院抢救,命是保住了,但高位瘫痪,生活不能自理。起初,妻子马某尽责照顾他。但日子久了,马某实在不堪生活的重负,于2005年向县法院诉请离婚。法院无奈之下判决离婚,同时判决马某支付刘运猛扶养费50000元。判决后,马某一直没有履行给付义务。申请强制执行,也因马某确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而终结执行。这样一拖就是六、七年。 今年初,刘运猛再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立案后,承办法官了解到刘家生活极其困难,只靠低保金生活。而经多方调查,被执行人马某已再婚,经济条件也不好,对支付前夫扶养费心理上存在很大的抵触情绪。承办法官清楚,想要将本案执行到位,难度非常大。但想到刘运猛的情况,承办法官坚定了一个信念:不管多难,一定要将本案执行到位。于是,承办法官一次次登门做马某的工作,从她和刘运猛夫妻十多年的情份,共同生育有小孩,说到刘运猛现在生活的无助、凄惨等,再阐明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法律后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起初马某还是想不通,但在承办法官一次次以心换心的谈话后,马某慢慢被感动了,终于同意履行义务。马某的丈夫及娘家的兄弟也被承办法官的精神打动,同意帮助马某履行义务。终于,马某在如今的丈夫和亲戚的帮助下,东借西挪凑了45000元送到承办法官手里,并承诺剩下的5000元以后再付。承办法官将执行款送给刘运猛时,刘对剩下的5000元表示放弃。 本文来自修水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