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新政实施已一个多月,广大市民对其成效的预期莫衷一是——“明码标价”令行难全 “抑制房价”期许过高
商品房明码标价”未真正落到实处
近日,记者走访了县城几大楼盘的售楼部后发现,大部分开发商虽然都在售楼处较醒目的位置张贴了商品房价格公示表,但“明码标价”规定未真正落到实处。在县城华宇·丽景湾住宅小区售楼部,墙壁上张贴着楼号、房号、单价、总价等基本信息,但未公开容积率、绿化率、代收费用、预售许可证号等相关内容。在丰和源住宅小区售楼部,只张贴着楼号、房号、套内面积、公摊面积、销售面积等内容,对于商品房销售价格、代收费用等核心内容没有公示。售楼部工作人员说:“我们已经在物价局备案了,正在制作规范的‘明码标价’公示栏。”在金碧世家住宅小区售楼部,未发现明码标价公示栏,工作人员解释说:“已经开盘的商品房基本卖完了,等下一批商品房开盘后会公示销售价格。”
据县物价局物价检查所所长倪秋生介绍,国家发改委对于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有着严格的界定,即商品房经营者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已取得预售许可的全部销售房源,严格按照商品房申报价格对外销售,实行一套一标价;明确公示代收代办收费和物业服务收费,不得在标价之外加收任何未标明的费用。我省将商品房市场明码标价的条款浓缩在三张表格里,分别为《江西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楼盘公示表》、《江西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销售公示表》和《江西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二手房)标价签》。三张表格量化细分,较为全面地涵盖了商品房基本信息。比如在《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销售公示表》中要填写房源名称、房源总量以及房屋的单元、楼层、朝向、面积、结构、单价、总价、销售状态等商品房基本信息,以供消费者参考。 修水网
为检查各楼盘执行商品房“明码标价”规定情况,日前,县物价局组成两个小组,对县城各楼盘的明码标价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查发现,大部分楼盘对商品房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公示,但公布的内容不全面或不够规范,少部分楼盘正在制作公示栏。针对存在的不同问题,县物价局都一一指明,要求限期整改。倪秋生表示,下阶段,他们还将组织工作人员对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情况进行督查,要求明码标价的信息全面、规范,对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明码标价不规范,或利用标价进行商品房销售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情节严重的商品房价格违法典型案件将予以公开曝光。
新政背后的信任危机
不少市民在对“明码标价”楼市新政寄予厚望的同时,也提出一些质疑。市民张先生说:“明码标价规定商品房销售价格不能高出申报的价格,这容易造成开发商在申报价格时故意将商品房价格抬高,好给价格波动设置一个充足的空间。也就是说,开发商可以自行降价,但涨价需要重新申报。如能按高价卖出,就可多赚一些。”
对于可能出现的这一现象,业内人士指出,商品有三种价格形式,一种是国家定价商品,如水、电、石油、食盐等,这些商品统一由国家定价,任何人不得自行涨价或降价;第二种是国家实行指导价的商品,例如液化气,各地物价部门根据市场行情,给予商家一定的利润空间,由物价部门出台指导价;第三种是市场调节价,由市场供需关系自行调节,各级物价部门不能干预。“商品房销售属于市场调节价,物价部门不能干预。实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不可能从根本上抑制房价,只能督促楼盘开发商公布销售价格以及代收费、物业管理费的标准,解决商品房销售中存在的标价混乱、信息不透明、价格欺诈等问题,让消费者明白消费和比较消费,杜绝价格欺诈和搭车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 修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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