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2月19日县医保局举办的全县新农合业务培训班上获悉,由于医保计算机管理系统年度结转,2010年在本县住院的参保职工、参合农民,其住院结算截止至2010年12月25日,2010年12月26日至31日停止报账,职工医保卡暂停使用。12月25日以后出院的病人须待2011年1月1日后再按2011年的规定到所就诊医院报账,报账时,如果参合农民的医疗证未审验,须凭原医疗证、乡镇协管办证明或参合自筹款收款收据进行住院补偿。2011年1月1日,职工医保卡恢复使用,单位办理了2011年参保审验的职工可以照常在县内医院住院结算。城镇居民医保不受此次结转的影响,照常进行住院结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