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姚星宇)修水、武宁两县不断加强城市管理力度、提升市民素质,在中心城区长期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专项整治活动,取得显著成效。 多年来,修水县一直坚持除春节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七、元宵节外,中心城区全城禁放烟花鞭炮的作法,对乱放鞭炮现象严管重罚,并重点加强对主要节令、地段巡查监督力度,城市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武宁县自2001年开始,花大力气,深入扎实地开展禁止在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的整治活动,并出台了《武宁县关于在县城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明确规定,除春节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七外,任何时间,县城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两县城管、环保等部门多方协作,切实加强综合整治力度,不断加强宣传,多次向市民发放“禁燃”宣传单;加强执法力度,出动执法人员深入到各社区、小区布设值班点,全面加强巡查和监管,严厉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不文明行为。如今在修水、武宁县城,文明燃放烟花爆竹已逐渐成为大多数市民的自觉行为,城市环境变得更加宁静、祥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