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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网点"遍地开花" 禁燃鞭炮亟待控制货源

来源:九江新闻网|http://www.xiushui.net 作者:wolong 人气: 发布时间:2009-09-28
    最近一段时间,我市严整“两声三乱”城市陋习,并向全体市民发出文明倡议及市民行为规范。为有效控制乱放鞭炮的不良现象,我市还专门出台了《九江市禁放烟花爆竹管理暂行规定》,对燃放烟花爆竹的禁放时间、禁放区域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虽然有令可行,但乱放鞭炮的现象依然“顽固不死”,有着极强的“生命力”。每每时至深夜,总可以听到轰隆的“炮声”,常常目睹“火树银花不夜天”的景象,满城尽受鞭炮扰。“街上在哪都有鞭炮卖,市民购买十分方便;要是卖鞭炮的商店少了,放鞭炮的人自然也会少些。”市民胡先生如是说。多年来,修水县一直坚持除春节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七、元宵节外,中心城区全城禁放烟花鞭炮的做法,城市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控制乱放鞭炮的现象,必须进一步加强对鞭炮销售网点的控制、管理。”该县城管大队大队长黄辉云道出经验之谈。 

    近日,记者从市安监部门获悉,相关法规对鞭炮零售经营者有严格的规定:负责人和销售人员须经过安全知识培训;实行专店或者专柜、专人销售,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专柜销售时,专柜必须单独设立,专柜的通道与其他经营商品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保证安全通道畅通;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聚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质生产、储存设施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应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数量经营(不得经营危险类别超过许可范围的商品,且零售店面存放不得超过15件)。销售的烟花爆竹应从属地取得安全许可的批发企业采购,不得跨地域购买;零售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xiushui.Net


    而记者通过走访了解到,在市内大多数百货店、小超市内均有鞭炮出售,大有“遍地开花”之势。同时记者还发现,大多数商店随意摆放烟花爆竹,既未设专柜,也无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必备的消防器材;进货渠道也较为混乱,质量无法得到保障。显然,市区大多数鞭炮销售网点无法达到鞭炮零售经营的条件,这样既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也为乱放鞭炮者提供了便利的购货渠道。 
    其实早在2006年,市安监、公安、工商、质监、供销就已联合下发《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经营行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并认真开展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的规划布点工作,按照方便群众、严格控制、安全第一的原则合理布设城区内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突出抓好零售网点安全条件规范建设。“经营者素质参差不齐,难以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加上市内烟花爆竹零售网点数量非常多、分布广,我们监管的难度也很大。”市安监局监督科相关负责人道出苦衷,有时,相关部门的管理也显得鞭长莫及。 
    因此,经营者在加强自我法律约束、做到合法经营的同时,各相关管理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对鞭炮销售网点的监管力度,从货源上加以控制,消除安全隐患,减少了市民购买鞭炮的“便利”,有效控制乱放鞭炮不良现象。 本文来自修水网
责任编辑:wol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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