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县水利电力局获悉,我县已列为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建设县,为江西省20个重点建设县之一。由中央和省财政总投资5700万元,三年内达到国家订定的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目标。 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分三年实施,每年中央财政和省财政按1︰1的比例共同投入1900万元,对现有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和大中型灌区末级渠系进行配套改造,因地制宜建设高效节水灌溉工程,适度新建小微型水源工程。通过三年的建设,预计基本完成我县境内主要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配套改造,形成较为完善的灌排工程体系,基本实现“旱能灌、涝能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