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县城国有土地使用权价格管理,维护土地市场秩序,确保国有土地资产保值增值, 江西省修水县国土资源局鉴于现行的县城基准地价已不适应县域经济发展的需要,依据《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请示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于近日调整修水县城建城区基准地价。这次调整的基准地价分为五个级别,其中商业用地的一级为2549元/平方米,二级为1620元/平方米, 三级为1033元/平方米, 四级为517元/平方米, 五级为316元/平方米; 住宅用地的一级为702元/平方米,二级为587元/平方米, 三级为486元/平方米, 四级为348元/平方米, 五级为212元/平方米; 工业用地的一级为363元/平方米,二级为285元/∕平方米, 三级为216元/平方米, 四级为147元/平方米, 五级为84元/平方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