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信无时限承诺、不查询、不赔偿 一年前寄出的平信,在路上往返“爬”了近一年,直到前两天才退回来,这让修水县城市民万女士哭笑不得。邮政部门对此的解释却是“平信没有时限的承诺”。 万女士是修水县城某单位职工,每月都要到邮政局给相关单位和个人办理邮寄平信业务。4月23日上午,她在收发信件时,意外发现了一封2008年5月寄出的平信,是她2008年从修水寄往北京黄某的。万女士说,当时她在修水县邮政局大楼支局办理了交寄业务,可想不到过了近一年却因迁移新址被退了回来。“如要退回来,也不要等将近一年才退”,万女士认为此事简直有点不可思议。 在这封平信的信封上,邮戳显示寄信日期是2008年5月6日,改退批条上写着迁移新址不明,退回日期是2009年4月13日。 万女士认为邮政局应该为这封平信的迟到负责。可她打电话到11185热线反映,得到的却是“平信没有时限承诺的答复,也不接受查询,更不会赔偿,关于具体情况要找当地邮政局。” 记者了解到,按照《邮政法》相关规定,“平常邮件”的损失,邮政企业不负赔偿责任。笔者就此事询问了修水县邮政局,据其工作人员介绍,一般情况下,修水到北京10多个工作日可送到,但不作时限承诺,建议重要的信件寄挂号或快递。 HULI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