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了32年的“夫妻”,没想到,这场婚姻竟是一场无效婚姻。4月15日,修水县法院对原告王洁(化名,女)与被告钱汉(化名,男)确认婚姻无效纠纷一案进行了审理,一审判决王洁与钱汉的婚姻为无效婚姻。 王洁与钱汉都是修水县溪口镇人,王洁的外祖父与钱汉的母亲系同胞兄妹,钱汉为王洁的表舅。王洁与钱汉长大成人后,经亲友的撮合,双方确立了恋爱关系。1977年12月26日,王洁与钱汉正式结婚,先后生育了4个儿女。2002年,王洁开始外出打工,“夫妻”间相互接触的机会逐渐减少。今年2月24日,渐渐感到与“丈夫”没有共同语言的王洁,向修水县法院起诉,要求与钱汉离婚。 修水县法院审理查明事实后,认为钱汉与王洁有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属法律禁止结婚的范畴,该婚姻自始至终是无效婚姻。于是,法院决定作出无效婚姻的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