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本报刊登《中小学收费仍有“乱象”》一文后,县教育局立即采取行动,针对报道中提到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严肃治理学校收费“乱象”。 3月2日,县教育局召开局长办公会,就报道提出的问题研究整改措施。随后召开全县中小学校长会,要求各校对所有收费项目进行清理和自查。责令相关学校立即清退违规收费;对个别科任教师指定学生购买相关课辅书籍行为,要求全部予以退回书款,并责成学校处理。同时,要求学校立即召开家长会,向家长宣传今年学校收费政策,并对保险、医保、教辅书籍等一些容易引起家长误会的收费项目进行解释。各中小学校要组织老师开会,重申教育收费政策和纪律。 3月10日,县教育局牵头联系县纪委纠风办、县物价局,深入全县各中小学校,针对各中小学执行《2009年春季中小学收费标准》及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的,立即责令整改,严肃处理。 此外,县教育局着手建立长效机制,就收费问题与各校签订责任状,要求各校严格执行相关收费标准,严格实行一次性收费,中途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且每次收费必须公示。同时还对非寄宿制学校校内小商店全部予以取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