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7年春季学期开学起,凡我县城市和农村政府举办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部免除学杂费,只收取课本费、作业本费和寄宿制学生住宿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可以免费读书了。 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从2007年春季学期起,我省将逐步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全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学杂费,继续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提高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建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巩固和完善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 义教阶段公办学校除按规定收取课本费、作业本费、寄宿制学生住宿费外,学校其它各项代收费一律取消,严格禁止任何部门、学校、教师以提高教学质量为由,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材料和其它学习用品,一律不准教辅材料销售部门和其它商品服务机构进入校园推销教辅材料和其它商品,取消各种服务性收费项目,对享受“两免一补”政策的贫困家庭学生免收课本费,对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子女接受丈务教育的收费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不得收取借读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