妥善安置退役士兵是党委、政府和民政部门的职责。近年来,我县采取多措并举,上下联动,左右互动的办法,夯实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舞台,使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率达80%,2005年,全县就有42名城镇义务兵实行了自谋职业。 为了维护城镇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我县结合实际情况,采取以货币安置为主,岗位安置为辅的办法,推动退役士兵就业。对以货币形式安置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标准得到了提高,由2004年的城镇两年义务兵每人5000元提高到每人6000元,一级士官每人8000元,二级士官每人10000元,三级士官每人15000元。为拓宽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渠道,县劳动就业局设立了退役士兵就业登记窗口,方便退役士兵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在县职业高级中学开设了保安免费培训班,2005年60多名城镇退役士兵参加了培训,提高了自谋职业的能力,在待业培训期间,县政府按照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每月130元的标准发给他们6个月的生活费,为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提供了生活保障。通过正规培训后,学校或劳动就业局将他们全部输送到了有关单位或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就业。自谋划职业的还可享受国家规定动作的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个体经营、税务、贷款等有关方面的优惠政策。 修水网 www.xiushui.Net 为鼓励现役军人安心服役,积极投身国防建设,同时对现役义务兵在服役期间“建功”的个人给予奖励,奖励标准是一等功1000元、二等功500元、三等功200元、优秀士兵5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