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切实提高服务水平,县农医局目前出台“三公开”、“一公示”措施,以使我县200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工作更上一层楼。 基于中央和省市对农村合作医疗的扶助力度加大,结合一年来的试点工作经验以及农村合作医疗自身发展和参合农民对医疗机构的需求 ,县农医局对全县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将实行“三公开”、“一公示”制度建设和管理,内容包括服务承诺公开、药品价格公开、医疗收费标准公开以及公示参合人员住院补偿情况等。具体要求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在醒目地方张贴本机构服务承诺;村、乡镇、县三级医疗机构公开常用西药品种分别为50、200、600个,中西成药品种分别为30、50、100个,中草药品种分别为200、300、400个;对门诊和住院各项收费标准给予公开。另外,在公示参合农民住院补偿时候,要包括患者个人详细情况、所患疾病、住院地址、发生总费用以及补偿金额等方面情况、并制定村、乡镇定点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加以评审。以使我县200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更加规范科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