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警方执行公务却抢夺枪支并袭警的胡耀,近日被江西省九江市中级法院以妨害公务罪、抢夺枪支罪、故意杀人罪三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 内容来自xiushui.Net 现年44岁的胡耀,系江西省修水县白岭镇三千段村人,他曾接触过枪支,熟悉枪支的使用性能。今年2月17日上午,胡耀未经批准,擅自带领家人在本村的稻田中砌基建房,被该镇党委委员 白岭派出所接到报案迅速出警,所长熊刚、副所长丁向东与镇党委副书记桂培善及联防队员汪胜赶到。警方疏散了围观群众,并要求双方当事人到派出所接受调查处理。胡耀明知公安干警正在执行公务,不但不听劝阻,反而殴打公安民警,气焰十分嚣张。熊刚在未来得及掏枪警告的情况下,其手抢被胡耀从腰间抢走。胡耀打开保险,把子弹推上膛,先朝天鸣了一枪。 内容来自xiushui.Net 熊刚与桂培善一起冲上来欲夺回手枪,胡耀见状先后向他俩开枪,熊刚胸部中弹倒地。胡耀随即又向汪胜、丁向东射击。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丁向东抢先出手将胡耀击伤,夺回了被抢走的手枪。伤者被立即送往医院救治,现已康复出院。(作者:邓由信来源:检察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