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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城购房农民将获更多实惠

来源:修水报 作者:wolong 人气: 发布时间:2004-02-23

1月12日,修水县人民政府颁发了《关于鼓励农民进城若干规定》的通知,通知规定在一定的年限内,进城农民将获得许多优惠政策。
    凡在县城购买商品住房、存量住房(二手房)、铺面和自建私房的农户,凭房产证可申请房主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迁入县城落户,在所在社区进行登记注册;凡2005年12月31日前在县城购买商品房、存量住房的,免收契税,在城南新区组团开发的商住区内购买商品住房应征的个人购房契税,由县财政全额补贴;农民进城投资办企业新建代购买的房屋,自购买或新建落成之月起,经县地方税务机关批准,3年内可免征房产税;进城农民需购买住房的,可以按照“部分自筹,有效担保、专款专用、按期偿还”的原则,实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由购房者向房屋开发商提出购房及按揭贷款要求,提供有关证件、证明等,按规定到银行办理按揭手续,并由购房者与房屋开发商、按揭贷款银行签订合同。

本文来自修水网

责任编辑:wol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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