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发办〔2019〕29号)、《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赣教基字〔2020〕9号)精神,进一步规范招生入学秩序,营造良好教育生态,遵照学区“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以学生直系亲属(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实际居住地和户籍为依据,落实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学生与直系亲属须在同一户口簿。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都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采用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任何形式选拔生源。要按照男女生比例和各班师资力量相对均衡的原则随机编班,不得按学生成绩进行编班,严禁举办重点班,包括以特长班、特色班、快慢班、尖子班、兴趣班和“奥赛”班、国际班等名义的变相重点班。 (二)坚持统筹协调原则。由修水县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多渠道妥善解决划片后出现的各类问题。 修水网 (三)坚持均衡发展原则。规范班额标准,县域内各公(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按省定标准班额开班。确保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班额分别控制在45人、50人以内,非起始年级超过56人的班级严禁转入学生。 (四)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实行“阳光招生”,取消各种形式的特长生招生,严禁通过考试等方式选拔优生;加强招生信息公开,做到招生办法、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入学条件、报名时间、报名材料、入学结果等“七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坚持公办民办协调发展的原则。按照“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方针,加大对民办学校监管力度,规范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促进民办学校健康有序发展。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应在审批地范围内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凡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登记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由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保证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兜底”。 (六)强化控辍保学工作。认真落实“联控联保、动态监测、行政督促、书面报备、精准帮扶”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建立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工作台账,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坚决防止因疫情影响造成新的辍学,加强对劝返复学学生的教育关爱,对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适龄子女全部入学其他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 本文来自修水网 二、招生对象 (一)一年级新生。凡年满6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七年级新生。全县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及符合转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 (三)其他特殊情况的学生。按照“零拒绝”“全覆盖”目标,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根据“一人一案”原则确定合适的教育形式。轻度残疾儿童少年,由招生片区的学校接收随班就读;中度残疾儿童少年,由县特殊教育学校接收就读;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实施送教上门。随班就读和接受送教上门的残疾学生要纳入学籍系统统一管理。 三、招生办法 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工作在修水县中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教体局教育股)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其中:乡镇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乡镇中心小学、中学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办法 1.公办小学新生招生办法 (1)乡镇学区小学:学生家长持户口本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本乡镇中心小学、村小(教学点)报名。 HULING (2)县城学区小学:学生家长根据学区划分及入学条件(详见附件2)选择对应学区,提供所需的材料(详见附件3),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1)。 (3)县城务工随迁子女:县城务工随迁子女不划定学区,根据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可选择二小新校区、七小、九小、十小、散原分校(小学部)等学校报名登记,报名方式同上述“县城学区小学”要求办理。 2.公办初中新生招生办法 (1)乡镇学区初中:乡镇中心小学、村小毕业生对口直升至本乡镇初中学校,学生凭《修水县七年级新生入学通知书》到录取的初中学校进行报名。 (2)县城学区初中: ①将入学条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上交小学毕业学校,小学毕业学校进行初审,实行编号登记,复印件统一交领导小组办公室。 ②学生家长根据入学条件选择适应学区自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1)。 ③经对应学区初中学校初审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统一复审,将学生录取到相应的初中,学生凭《修水县七年级新生入学通知书》到录取的初中学校进行报名。 ④乡镇中心小学、村小毕业生如有符合县城学校入学条件参照上述报名方式,相关材料复印件由所在乡镇中学汇总上交领导小组办公室。 HULING (3)县城务工随迁子女:县城务工随迁子女不划定学区,直接指定到散原分校(初中部)报名登记,报名方式同上述“县城学区初中”要求办理。 (4)外县转入的小学毕业生: ①回到户籍所在地乡镇初中就读的,直接到乡镇中学登记。 ②符合县城初中入学条件的,参照上述“县城学区初中”要求办理,材料上交至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合格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城区初中学校学位进行安排入学或调剂入学。 3.转学办理办法 (1)县城学校转学条件参照附件2入学条件执行,转学手续办理参照上述县城学校招生办法进行。 (2)外地回乡要求转入乡镇学校的,直接到所在地乡镇办理转学手续。 (3)凡不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一律不办理登记手续;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原则上给予学区内安排,但在学区内无空缺学位或学位不够时,实行调剂安排入学,学生及其家长要服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调剂。 (4)学生转学原则上在秋季学期前的暑假进行,其它时间一律不予办理转学手续。 (二)民办学校新生招生办法:按照“家长申请、学生自愿”的原则,以填报志愿的方式(本县就读的在原学校填报志愿,外县就读的到领导小组办公室填报志愿),根据招生计划和申请到民办学校就读人数,采取直接或电脑派位的形式录取。 修水网 www.xiushui.Net (三)录取办法 各公(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收新生,将根据各校师资配备、教育教学条件等情况逐校进行核定,结合学区划分制订出各校新生招生计划。录取时,如实际符合学校入学条件的学生数少于下达招生计划时,该校不允许招收不符合入学条件的新生或转入学生,其中差额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调剂;如学校实际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数多于下达招生计划时,按第一类到第六类顺序依次录取(一至六类的分类情况见附件3);当某一类学生数超过招生计划时,该类别学生全部实行电脑派位录取,未录取的学生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分片调剂入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修水县中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0年秋季招生工作。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机构,细化招生方案及办法,协调解决招生入学中出现的具体问题,不断提高招生工作规范化水平。全县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制定具体招生实施细则,认真落实招生计划;要成立招生工作小组和监督小组,选派业务精、素质高、能力强的人员具体参与招生工作,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耐心细致地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及时化解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要遵守招生纪律,坚持招生原则,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修水网 (二)加强学籍管理。各校要严格落实“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学籍管理要求,从学生入学之日起1个月内为学生建立学籍档案。不得以虛假信息建立学生学籍,不得重复建立学生学籍,不得为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移。要及时查处和纠正学籍建档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站在服务大局、维护稳定、促进公平的高度,积极做好宣传工作,争取全社会的关心和支持。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利用电视、网络、报刊及微信等媒体,积极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和解读,特别要做好适龄儿童及贫困家庭子女的入学动员工作,确保每一位学生不因贫困而失学。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在学校公示栏等显著位置张贴招生公告,公示本校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报名条件、报名时间地点、需携带材料、招生录取办法等信息;要在校内设置招生咨询窗口,公布招生咨询电话,深入细致做好入学政策解读,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引导广大家长树立科学教育观念、避免盲目跟风择校,切实菅造良好的招生入学工作氛围。 (四)加强违规问责。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重点纠正违规考试招生、不按就近原则安排入学、随意接收择校生及乱收费行为。对提交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入学资格的学生,一经查实,一律回原户籍所在地学区学校就读;对顶风违纪、情节恶劣和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个人,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对违反政策、违规收费的学校和相关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擅自扩大招生规模和招生范围、不得提前招生扰乱招生秩序、不得举行考试选拔优生、不得招收不及龄学生、不得跨乡镇及学区招生,切实维护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的公平、公正、公开,维护适龄儿童基本受教育权益。对违反规定进行招生的学校,由县教育体育局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等处理,并对责任人依法依纪问责,直至撤销或解聘相应职务。对违反招生规定的民办学校,还要给予核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缩小招生范围、暂停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招生举报电话:0792-7233471) 修水网 五、本方案由修水县中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修水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秋季招生工作安排 2.修水县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及入学条件 3.修水县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资格及报名所需提供材料 4.招生报名系统学生家长操作手册 附件1 修水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秋季招生工作安排 一、招生宣传(5月-6月) 多渠道、多举措开展招生政策宣传,召开招生工作会议,各乡镇、县教育体育局、各中小学成立招生工作机构,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出台招生公告,明确人员分工和职责,安排好招生工作日程。 二、操作流程 (一)入学材料上交 (1)乡镇学校学生入学材料直接上交到本乡镇对应学校; (2)县城小学新生及六年级毕业生入学材料交对应学区小学; (3)县城学校所有转学生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将入学材料交到所分配学校。 (二)网报操作流程 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4《招生报名系统学生家长操作手册》 三、时间安排 xiushui.Net (一)小升初上交材料及网上报名时间(6月22-30日) 各类别学生对照上述招生办法要求按时上交材料及网上报名,对应学校同步初审。 (二)一年级新生及其他年级转学生网上报名时间(8月15-20日) 各类别学生对照上述招生办法要求按时上交材料及网上报名,对应学校同步初审。 (三)资格复核、名单公示(8月25日前)。由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招生学校对城区学校新生入学或转学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核,对通过复核的拟接收适龄儿童名单在学校醒目位置予以公示。 (四)调剂入学(8月25-28日)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调剂学校调剂新生(含转学生)入学。 (五)报名注册(8月30-31日) 安排学生到校报名注册。 附件2 修水县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及入学条件 一、乡镇学校 学区范围:乡镇所辖区域为本乡镇的学区,严禁跨乡镇招生。 入学条件:凭户籍或房产划片就近入学。 二、县城学校 (一)县城小学 1.第一小学 新生招生计划:585人 修水网 www.xiushui.Net 学区范围:南至义宁大道,西至秋湖里大桥,东至修江明珠小区(含修江明珠),北抵修河。 入学条件: (1)学生及直系亲属有本学区户籍3年及以上(2017年8月31日之前)或有本学区房产且入住半年及以上(2019年12月31日之前)。 (2)学生父母在本学区经商3年及以上(2017年8月31日之前)。 2.义宁小学 新生招生计划:360人 学区范围:东至衙前大道,延伸到澄江花园,内线至百纺大楼百纺巷,北由百纺巷延伸到北门五支路(含五支路),西至西摆街(含西茗),南抵修河。 入学条件: 学生及直系亲属有城北户籍3年(2017年8月31日之前)及以上或有城北房产且入住一年及以上(2019年8月31日之前)。 3.第二小学 新生招生计划:270人 学区范围:西至衙前大道(党校一线),北内线至北纺巷延伸到北门五支路(不含五支路)、北门加油站、林科所,南抵修河。 入学条件: 学生及直系亲属有城北户籍3年及以上(2017年8月31日之前)或有城北房产且入住一年及以上(2019年8月31日之前)。 xiushui.Net 4.第二小学(新校区) 新生招生计划:270人 学区范围:东至安坪村,西至七圣庙(不含七圣庙),北至老桥、南岩,东至师范路以西(含箬坑、小水)。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入学条件: (1)学生及直系亲属有本学区户籍3年及以上(2017年8月31日之前)或有本学区房产且入住半年及以上(2019年12月31日之前)。 (2)学生父母在本学区经商1年及以上(2019年8月31日之前)。 5.第四小学 新生招生计划:180人 学区划分:东至修江国际、财富广场,西至宁红大道内线桃树窝大楼(含桃树窝大楼)和宁红大市场,北抵修河,南至南门村、洪坑河安置区。 入学条件: (1)学生及直系亲属有本学区户籍3年及以上(2017年8月31日之前)或有本学区房产且入住半年及以上(2019年12月31日之前)。 (2)学生父母在本学区经商3年及以上(2017年8月31日之前)。 6.第五小学 新生招生计划:360人 学区范围:北至义宁大道(含丰和源、西班牙印象),东至宁红大道内线服装城小区,西至秀水大道(荷兰小镇红绿灯十字路口)。 内容来自xiushui.Net 入学条件: (1)学生及直系亲属有本学区户籍3年及以上(2017年8月31日之前)或有本学区房产且入住半年及以上(2019年12月31日之前)。 (2)学生父母在本学区经商3年及以上(2017年8月31日之前)。 7.第六小学 新生招生计划:405人 学区范围:西至县妇幼保健院,东至师范路以东到芦塘汽车检测站,北抵七圣庙(含七圣庙),南至南岭隧道口。 入学条件: (1)学生及直系亲属有本学区户籍3年及以上(2017年8月31日之前)或有本学区房产且入住半年及以上(2019年12月31日之前)。 (2)学生父母在本学区经商3年及以上(2017年8月31日之前)。 8.第七小学(宁州镇中心小学) 新生招生计划:90人 学区范围:宁州镇所有常住户籍学生,何家店、吴都工业园。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入学条件: (1)学生及直系亲属有本学区户籍3年及以上(2017年8月31日之前)或有本学区房产且入住半年及以上(2019年12月31日之前)。 (2)学生父母在本学区经商1年及以上(2019年8月31日之前)。 修水网 www.xiushui.Net 9.第八小学 新生招生计划:270人 学区范围:良塘新区洋洲大道以西(含良塘村、福湾村、洋洲山水城、中央首府、信华城、赣北商贸城、达星物流城、第二安置小区、天悦华府、金鼎豪庭、宁红国际商贸城、鹏创汽车城、良瑞佳园、幸福港等)。 入学条件: (1)学生及直系亲属有本学区户籍3年及以上(2017年8月31日之前)或有本学区房产且入住半年及以上(2019年12月31日之前)。 (2)学生父母在本学区经商1年及以上(2019年8月31日之前)。 10.第九小学 新生招生计划:225人 学区范围:竹坪乡,紫竹小区,金竹小区,黄田里,良瑞佳园。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入学条件: (1)学生及直系亲属有本学区户籍3年及以上(2017年8月31日之前)或有本学区房产且入住半年及以上(2019年12月31日之前)。 (2)学生父母在本学区经商1年及以上(2019年8月31日之前)。 11.第十小学 新生招生计划:270人 学区范围:良塘新区洋洲大道以东,秀水大道以西(含良塘第一安置区、良塘移民小区、万象新城小区、君悦国际、下路源村、第三安置小区、第四安置小区、金泰华庭、良露佳园、第一人民医院公寓、聚佳园、茶科所、公园壹号、荷兰小镇)。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xiushui.Net 入学条件: (1)学生及直系亲属有本学区户籍3年及以上(2017年8月31日之前)或有本学区房产且入住半年及以上(2019年12月31日之前)。 (2)学生父母在本学区经商1年及以上(2019年8月31日之前)。 12.散原分校(小学部) 新生招生计划:90人 学区范围:西至盐津铺子(横坑商贸城以东),北抵洪坑河,东至南岭隧道口信号灯以西,南至宁州镇桐源村。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入学条件: (1)学生及直系亲属有本学区户籍3年及以上(2017年8月31日之前)或有本学区房产且入住半年及以上(2019年12月31日之前)。 (2)学生父母在本学区经商1年及以上(2019年8月31日之前)。 (二)县城初中 1.散原中学 新生招生计划:800人 学区范围:城北(含安坪村)。 入学条件: (1)学生及直系亲属有城北户籍3年及以上(2017年8月31日之前)或有城北房产且入住一年及以上(2019年8月31日之前)。 (2)学生父母在城北经商3年及以上(2017年8月31日之前)(仅限2020届义宁小学、二小北校区毕业生)。 HULING 2.散原分校(初中部) 新生招生计划:600人 学区范围:西至盐津铺子(横坑商贸城以东),北抵洪坑河,东至芦塘驾校,南至宁州镇湘竹村;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入学条件: (1)学生及直系亲属有本学区户籍3年及以上(2017年8月31日之前)或有本学区房产且入住半年及以上(2019年12月31日之前); (2)学生父母在本学区经商1年及以上(2019年8月31日之前)。 3.第三中学 新生招生计划:600人 学区范围:东至老大桥及南岭隧道口,西至荷兰小镇及秋湖里大桥头沿线以东,北抵修河,南至宁红大道南侧小区。 入学条件: (1)学生及直系亲属有本学区户籍3年及以上(2017年8月31日之前)或有本学区房产且入住半年及以上(2019年12月31日之前); (2)学生父母在本学区经商3年及以上(2017年8月31日之前)。 4.宁州中学 新生招生计划:400人 学区范围:宁州镇所有常住户籍学生;城区东至桃里村,西至老大桥及南岭隧道口,北至老桥沿河一带。 xiushui.Net 入学条件: (1)学生及直系亲属有本学区户籍3年及以上(2017年8月31日之前)或有本学区房产且入住半年及以上(2019年12月31日之前)。 (2)学生父母在本学区经商3年及以上(2017年8月31日之前)。 5.第二中学 新生招生计划:1000人 学区范围:竹坪乡、征村乡户籍,东至盐津铺子及秋湖里大桥头沿线以西,北抵修河(含黄田里)。 入学条件: (1)学生及直系亲属有本学区户籍3年及以上(2017年8月31日之前)或有本学区房产且入住半年及以上(2019年12月31日之前); (2)学生父母在本学区经商3年及以上(2017年8月31日之前)。 附件3 修水县义务教育阶段 入学资格及报名所需提供材料 一、双证齐全类(简称“第一类”) 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直系亲属有城区学校学区内户籍和直系亲属已在城区学校学区内购房且入住的(具体时间要求见各校入学条件),其监护人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一年级新生提供出生证和卫生防疫证明; 本文来自修水网 2.居民户口簿或身份证; 3.提供有效的入住证明(房产权属证书,水电费(闭路费)发票) 二、城区户籍类(简称“第二类”) 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直系亲属有城区学校学区内户籍(具体时间要求见各校入学条件),其监护人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一年级新生提供出生证和卫生防疫证明; 2.居民户口簿或身份证。 三、城区购房类(简称“第三类”) 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直系亲属已在城区学校学区内购房且入住的(具体时间要求见各校入学条件),其监护人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一年级新生提供出生证和卫生防疫证明; 2.居民户口簿或身份证; 3.提供有效的入住证明(房产权属证书,水电费(闭路费)发票) 四、城区经商类(简称“第四类”) 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父母在城区内经商的(具体时间要求见各校入学条件),其父母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一年级新生提供出生证和卫生防疫证明; 2.居民户口簿或父母经商一方身份证; 修水网 www.xiushui.Net 3.店面租房合同,房东的房产权属证书; 4.工商营业执照、营业照片2张、税务登记证及纳税凭证、水电费(闭路费)发票。 五、驻修部队及在役军人子女(简称“第五类”) 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父母属驻修部队及在役军人,其父母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一年级新生提供出生证和卫生防疫证明; 2.居民户口簿或身份证; 3.军官证或县人民武装部证明。 六、其他类(简称“第六类”对象只限一年级新生) 父母在城区务工且租住在县城的适龄入学儿童到指定学校报名登记后,根据学位情况,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调剂入学或回户籍所在地乡镇学校入学。同时,其父母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一年级新生提供出生证和卫生防疫证明; 2.居民户口簿或身份证; 3.父母双方或一方与修水县用人单位(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等有效凭证)签订的合法用工合同、银行工资发放流水记录、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的凭证或约定保险金凭证(近半年)。 4.租房协议、付款凭证、水电费、闭路费电子发票,村(居)委会证明。 本文来自修水网 附件4 招生报名系统学生家长操作说明 一、使用微信扫描相应二维码,进入相应的系统模块。 一年级新生 355d664d67c04a9ebd3517f406781e3b.jpg 转学 b9c77e404ba24650a5b5e7f95954bfa9.jpg 七年级新生 b346acf679024cb6b99634ee9bb2b3e4.jpg 如果是第一次使用系统,请点击左下角注册按钮,填写相应的字段,完成注册。已有账号的家长,可以直接登录进行报名。七年级新生不需要注册帐号,由中招办直接下发。 xiushui.Net 二、登录后点击立即报名,按要求填写信息。 1、学生信息资料填写。填写好学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与出生日期会根据身份证号码自动填写,选择民族。 选择家庭常住地,下方文本框中,双证齐全类和城区购房类的填写房产地址,城区经商类的填店面地址,其他类型填写现住址。 选择户籍所在地,下方文本框中,填写学生本人户口所在派出所名称(以印章为准)。 填写学籍号,在幼儿园未建学籍的一年级新生不用填写。 2、报名信息填写。选择报名学校后会显示对应学校的学区范围与报名条件。选择现住小区,与上方家庭常住地对应。选择报名条件后会显示所需的证明材料,按顺序将证明材料拍照上传。 3、监护人信息填写。第一监护人信息填写学生本人户口簿户主信息,第二监护人信息填写房产证上权利人、营业执照上经营者(法定代表人)或务工合同上劳务人员的信息。 填写完后保存报名信息。保存之后可以删除、修改、提交报名信息,提交前请仔细检查所填报信息是否正确,提交后将不能修改报名信息。 三、报名信息提交后,学校将进行审核。家长可以看到报名信息的展示页面,家长可以查看报名状态。 修水网 状态为拒绝,说明提交的报名材料不符合报名学校的报名条件。可以再次修改提交,也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学校。 状态为待定,说明提交的证明材料不足或者有其他疑问,需携带原始证件到学校政教处审核。 状态为预录取,说明提交的报名信息符合学校报名要求,学校会将报名信息提交到教体局,教体局到相应部门核实证件信息的真实性后,对预录取人数超过学校招生名额的进行电脑随机派位,产生录取名单并公示。您需要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携带原始证件与复印件到学校完成录取操作。 状态为录取,开学时根据学校的分班名单到对应班级报名缴费。 有多个子女需要报名的,请点最下方的立即报名,再次按上面方法操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