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下午3时许,修水县森林公安局通过群众举报,在修水县太阳升镇农科所“排上”查处了一起非法采挖樟树案件,当场抓获了嫌犯张某。 经查明: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男,1961年4月18日出生,修水县太阳升镇梁口村村民。6月21日上午, 张某某雇请4名工人到太阳升镇农科所拆迁区内采挖樟树,22日下午,被当地群众发现并制止。经现场勘查,有1棵樟树被挖倒在地,树枝已修剪,并用绳子将树绑好,另一棵樟树树枝已被修剪,树干上已绑好绳子,树根已被挖开。经县林业局森林案件技术鉴定小组鉴定,张某某非法采伐的两棵樟树均为香樟树,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6月23日,鉴于犯罪嫌疑人张某某身体原因,修水县森林公安局依法对其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