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现状2002年底建成区人口89707人。
2、城市用地发展方向选择
修水县城现状建成区面积为6.25平方公里,总人口89707人,人均用地为69.74 平方米。根据规划人口规模18万人考虑,则将增加用地7至11平方公里。根据修水县城用地评价分析,县城南边为太阳山和葫芦山脉,不适宜为城市用地,县城北边为坡度较大的凤凰山、鸡鸣山,也不适宜发展,而东边和西边大部分为丘陵地,小部分为菜地,有良好的城市建设用地。而且西部还为城市的后续发展留下大量的城市发展备用地,因此城市发展用地方向为向西发展为主,向东发展为辅。
3、城市用地人均指标控制
根据城市用地分类标准,修水县城规划现状建成区面积为6.25平方公里,总人口为89707人,平均每人用地为 69.74 平方米。在国家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Ⅰ级范围内,根据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人均用地在Ⅰ级和Ⅱ级用地指标内调整,调整幅度为0.1—20平方米,规划2020年按人均89.46 平方米控制,用地指标在Ⅱ级用地范围内,其调整幅度符合国家标准《城市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因此,规划2020年人均建设用地89.46平方米是切合实际的、科学的、合理的。
4、用地规模预测
根据规划的城市人口规模2020年18万人,人均用地远期89.46平方米,则预测修水县城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16.10平方公里,增加用地9.85 平方公里,其中丘陵河谷地9.35平方公里,菜地0.5平方公里。规划在良塘大道南侧设无公害蔬菜基地来安排被征用的菜地。
三、城市建设发展用地选择
(一)用地评价
在现状调查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考虑20年一遇洪水受淹情况、地质承载、地下水位、用地坡度、占用稻田等因素对规划有可能发展的周边用地分三类四级进行综合评价。
I类用地:地基承载[R]=30~50吨/立方米,地形坡度小于10%,地下水位低于地面6—7米,在面标高大于H20(20年一遇洪水位),城市建设条件好,主要分布于良塘区。
II1类用地:地基承载力[R]= 30~50吨/立方米,地形坡度小于15%,地下水位低于地表水4—6米,地面标高大于H20(不超过1.5米),城市建设条件较好主要分布于中心区、黄田岭。
II2类用地:地基承载力[R]= 25~30吨/立方米,地形坡度在15%—30%之间地下水位低于地下2.5—4米,地面标高低于20年一遇洪水位采用适当的防洪措施可以建设的用地,主要位于修河两岸。
III类用地:地面标高低于H20(超过1.5米)为常年洪水淹没区,地形坡度大于30%,基本农田。不宜进行城市建设。
(二)用地选择原则
1、以选用I、II类用地为主,尽可能少占农田。
2、注意与现状建设用地的关系,有利于城市紧凑连片建设,尽快形成城市规模,降低城市基础设施费用。
(三)城市发展用地选择
现状城市建设用地6.25平方公里,按规划建设用地规模尚需选择7至11平方公里建设用地,规划城市发展用地以向西发展为主,向东发展为辅,将老城区、官塘宁城、吴都工业区联成整体。
四、规划区范围
根据《城市规划法》第三条,本次规划区的范围分为规划建成区、规划控制区。规划建成区:即本次规划拟作城市建设用地的区域,包括义宁镇政府所在地;规划控制区:为使城市长远发展有条不紊持续地进行并与本次规划合理衔接,规划认为有必要控制的地域,本次规划除选用的建设用地之外,规划控制区的其余用地均作为郊区进行规划,为城市发展留足备用地。
县城控制区范围:规划根据城市发展趋势、景观视线,城市附属设施等综合考虑,确定县城控制区范围为北起凤凰山、鸡鸣山,南至葫芦山脚,东起内蒙至深圳的高速公路,西至九龙下海,面积约60平方公里,并在此范围内选择城市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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