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wolong
今年1月,县政府正式下达《关于鼓励农民进城若干规定》的通知,降低农民进城门槛,三种情况农民进城落户只需交纳户籍工本费。至2月底,我县今年农民进城人数已达105人。
鼓励农民进城,降低农民进城门槛,是我县实施“353”战略的重大举措。去年,我县农民进城人数高达1765人。今年1月12日,县政府下达《关于鼓励农民进城若干规定》的通知,明文规定凡在县城购买商品住房、存量住房(二手房)、铺面和自建私房的农户;在县城投资兴办企业人员以及在县城确有住房,但因多种原因没有办理住房证的,都可申请住房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进入县城落户。农民进城在办理户籍登记时,除安规定收取户口证件工本费外,不收取其它费用。
通知明确对户口迁入县城的农户,允许农民继续保留土地承包权;取消对企业使用农民工的行政审批和农民进城务工的职业限制,对城乡劳动力在求职、考试、招聘、录用等方面一视同仁;使用农民工的单位须依法与之签订劳动合同,为农民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等;农民进城办企业可享受我县发展民营企业的优惠政策;进城落户的农民,享有与县城规民同等权利,其子女在入托、入学、就业、参军、社会保障等方面享受与县城规民同等的权利;农民进城投资办企业新建或购买的房屋,自购买之日起,三年内免征地税;需购住房的农民可实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