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淡淡
入夏以来,我县各地部分摩托车主自行安装“太阳伞”。这一行为直接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不得擅自改装车辆外形的规定,且潜伏着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修水大队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创建平安修水的会议精神,对摩托车擅自改变外形的违法行为,采取措施,集中整治。
一、强化宣传教育。采取出动宣传车,散发宣传单,开展宣传讲座等方式,教育摩托车驾驶员认识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安装摩托车“太阳伞”,具有影响视线,妨碍安全驾驶,引发交通事故的危险性。
二、强化源头管理。交警大队发出专门通知,劝阻摩托车经营商和修理点,停止摩托车太阳伞的经营和安装活动。配合交警部门作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三、强化专项整治。加大巡逻密度,加大整治力度,交通民警、协管员全面出击,在各路段进行严格检查,严密监控。凡是安装了太阳伞的摩托车,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强制拆除太阳伞,恢复车辆原貌。通过集中整治,共查获和拆除了51辆摩托车上的“太阳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