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陈水
7月13日13时许,大桥集镇中心商业街开发商周某某等人到大桥派出所报案称:自2008年4月份大桥集镇中心商业街动工兴建以来,大桥集镇居民吴某等四人经常借故阻扰工程施工,敲诈勒索周某等人钱财,金额达8000元。
案情就是命令。在向县局领导汇报案情后,民警通过认真调查,取得了吴某等四人涉嫌犯罪的充分证据,并于7月14日凌晨将犯罪嫌疑人吴某抓获,其他人闻风而逃。
经调查:2008年4月份大桥集镇中心商业街开工兴建,吴某等人以承包运输问题为由,采取拦车、堵路等方式,拦阻其他车辆运输,又在工地安全员吴某某的指使下,邀集其他同伙向开发商周某等人提出额外加收2元/立方米土方费的无理要求,否则将继续阻扰工程施工。为了不影响工程进度,经讨价还价,周某等人被迫先后付给吴某等人每立方米1元钱的土方费共计金额8000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吴某已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修水县公安局:陈益军、陈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