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wolong
近日,县法院审理一起失火案,一审判处被告人熊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5月9日下午4时许,熊某(文盲,何市镇郭城村三组村民)到自家屋后的“白石坳”(小地名)干农活,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香烟坐在田坎上休息,顺手将烟头丢在旁边的枯草中,未熄灭的烟头引燃枯草,火势迅速向附近的神湾山场蔓延,引发森林火灾。经县林业局森林技术鉴定组鉴定结论,过火有林面积16.1公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3443元。 (周义生)
近日,县法院审理一起失火案,一审判处被告人熊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5月9日下午4时许,熊某(文盲,何市镇郭城村三组村民)到自家屋后的“白石坳”(小地名)干农活,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香烟坐在田坎上休息,顺手将烟头丢在旁边的枯草中,未熄灭的烟头引燃枯草,火势迅速向附近的神湾山场蔓延,引发森林火灾。经县林业局森林技术鉴定组鉴定结论,过火有林面积16.1公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3443元。 (周义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