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苏家发
为索还借款,昔日好友起纠纷,闹上法庭,然而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得到妥善化解,最终黏合了双方情感间隙,握手言和。近日,修水县人民法院溪口法庭成功促使一起民间借贷纠纷调解结案。
陈某与刘某系多年好友。2012年6月15日,刘某因生意周转向陈某借款27500元,为显示诚意刘某还主动出具了借条,再三保证半年后归还,但是借款到期后,刘某仅归还了10000元,余款17500元一直拖延未还。原告陈某多次催收未果,便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陈某归还借款17500元。
承办法官阅卷后,考虑到双方曾是好朋友的身份,认为此案有调解的可能,便在第一时间电话联系刘某。刘某告诉法官自己并非无故拖欠借款,而是因这段时间客户款项未到位,暂时无力偿还,希望能够缓一阵子再偿还。得知这些情况后,承办法官及时告诉了陈某,并告知双方第二天到法庭协商解决此事。
次日,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进行了面对面的调解。承办法官以双方多年的友情为基础,从法律、社会层面多方进行辩法析理,说明了刘某面临的实际困难,耐心劝导陈某给予刘某一定的宽限期。经承办法官反复做工作,双方终于达成协议:被告刘某在2013年端午节前向原告陈某归还借款17500元和支付利息1000元。陈某自愿承担诉讼费。
结案并不是法官办案的终极目的,能解开当事人心结,构建社会和谐才是我们民事法官的更高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