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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人拒不赔偿 修水民警抓获“老赖”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张国平 朱修林

  因涉嫌故意伤害他人致残,郑家兄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但对被害人民事赔偿执行一直未能到位。黄港派出所将其中一名涉嫌拒不进行民事赔偿的当事人缉拿归案,并移交至县法院执行局。

  2007年,黄沙镇某村村民黄某因家庭纠纷,被舅舅郑某两兄弟伤害致残,案发后两人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但因各种原因,至今未支付黄某的民事赔偿。黄某因未得到民事赔偿多次到上级单位信访。黄港派出所对拒不进行民事赔偿的当事人进行了摸排,但因郑家兄弟长年在外务工,居无定所,给执行工作带来困难。今年11月27日晚,该所民警在走访调查中获知,涉案人之一郑某文近日回家,寄住在黄沙镇某村亲戚家,民警立即赶赴黄沙镇,将郑某文抓获,并移交县法院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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