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淡淡
2009年3月6日下午,交警交警宁州中队民警在县城宁红大市场门口查获一辆无牌两轮摩托车。交通民警经检查发现驾驶员吴某不能出示驾驶证。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19条和104条之规定,属无证驾驶无牌机动车违法行为。根据治安处罚法的规定,经县公安局批准,对吴某予以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
修水交警根据全省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统一行动的部署,针对历年来涉及摩托车交通事故占交通事故总数的60%,无证驾驶摩托车导致交通事故涉及摩托车交通事故总数的45%的现实情况,把整治无证驾驶摩托车列为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重点之一,加大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律扣车审查,一律严肃罚款,一律处以行政拘留。
全县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统一行动开展以来,共查扣无牌摩托车352辆,依法行政拘留无证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人9名,起到了严肃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