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水县文化局(广播电视局)
修水县人事局
修水县监察局
修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报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拟向社会公开选聘选调修水广播电视台播音员和黄庭坚纪念馆讲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选调职位
1、修水广播电视台男、女播音员各一名。
2、黄庭坚纪念馆讲解员一名(女性)。
二、选聘选调原则与方式
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
三、选聘选调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所报考的岗位。
(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男性28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1.65米以上;女性2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1.58米以上。
(三)普通话语音标准,口齿清楚、音质好、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具备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写作能力及一定艺术表演才能。
四、选聘选调范围
所有选聘选调职位均面向省内外公开选聘选调。
五、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报名时间:2008年10月25日至11月10日
报名所需材料: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需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2张、生活照2张。
报名方式:
(一)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修水县文化局(广播电视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792-7221921
(二)网络报名
网络报名可以网上下载报名表,填写后,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将报名表格及相关材料一同报修水县文化局(广播电视局)办公室。电子邮箱:xibi123322648@163.com,传真:0792-7221921。
六、资格审查
县文化局(广播电视局)、县人事局、县监察局、县编办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考试。报考者报名时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每一岗位,报考人数在5人(含5人)以上,该岗位可进行选聘选调考试,否则,该岗不得进行开考。
七、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公共基础知识、岗位专业知识,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三)试镜
报考播音员的,另加试镜,即制作出镜画面,在电视台播出后,由专业人士和观众投票计算试镜成绩(具体办法另行制订),满分为100分。
(四)考试成绩计算方式。讲解员考生考试成绩以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相加为考生总成绩。播音员考生考试成绩,以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相加为考生第一轮成绩,第一轮成绩分别取前五名进行试镜,再按第一轮成绩占70%,试镜成绩占30%的比例分数相加为男、女播音员的最后总成绩。
八、录用、待遇
男播、女播和讲解员(女)分别按考试总成绩的第一名,确定拟招聘对象。公示七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实行试用三个月,三个月后按有关程序办理正式录用或调动手续。如选聘选调岗位公示对象有异议,经核查,情况属实并被取消资格,则按考试成绩排名顺序递补进行重新选录。
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在试用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见习期工资待遇;其他聘用人员比照本单位同类人员确定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二○○八年十月十八日
表格下载:
tv.xls
关于公开选聘选调播音员讲解员工作方案
修水县文化局(广播电视局)
修水县人事局
修水县监察局
修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选聘选调修水广播电视台播音员和黄庭坚纪念馆讲解员,为公开公正做好本次选招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选聘选调职位
1、修水广播电视台男、女播音员各一名。
2、黄庭坚纪念馆讲解员一名(女性)。
二、选聘选调原则与方式
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
三、选聘选调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所报考的岗位。
(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男性28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1.65米以上;女性2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1.58米以上。
(三)普通话语音标准,口齿清楚、音质好、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具备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写作能力及一定艺术表演才能。
四、选聘选调范围
所有选聘选调职位均面向省内外公开选聘选调。
五、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报名时间:2008年10月25日至11月10日
报名所需材料: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需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2张、生活照2张。
报名方式:
(一)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修水县文化局(广播电视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792-7221921
(二)网络报名
网络报名可以网上下载报名表,填写后,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将报名表格及相关材料一同报修水县文化局(广播电视局)办公室。电子邮箱:xibi123322648@163.com,传真:0792-7221921。
六、资格审查
县文化局(广播电视局)、县人事局、县监察局、县编办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考试。报考者报名时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每一岗位,报考人数在5人(含5人)以上,该岗位可进行选聘选调考试,否则,该岗不得进行开考。
七、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公共基础知识、岗位专业知识,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三)试镜
报考播音员的,另加试镜,即制作出镜画面,在电视台播出后,由专业人士和观众投票计算试镜成绩(具体办法另行制订),满分为100分。
(四)考试成绩计算方式。讲解员考生考试成绩以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相加为考生总成绩。播音员考生考试成绩,以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相加为考生第一轮成绩,第一轮成绩分别取前五名进行试镜,再按第一轮成绩占70%,试镜成绩占30%的比例分数相加为男、女播音员的最后总成绩。
八、录用
男播、女播和讲解员(女)分别按考试最后总成绩的第一名,确定拟招聘对象。公示七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实行试用三个月,三个月后按有关程序办理正式录用或调动手续。如选聘选调岗位公示对象有异议,经核查,情况属实并被取消资格,则按考试成绩排名顺序递补进行重新选录。
九、工作小组
组 长:杨泽旗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戴嵩青 县文化局(广播电视局)局长
朱少华 县人事局局长
王小艳 县监察局局长
冷芬华 县编办主任
荣年生 县文化局(广电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文化局(广播电视局)办公室负责选招工作的日常工作,荣年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八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