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邱军
“我一岁的儿子昨天半夜被鞭炮声惊得哇哇直哭……”家住南城县中医院附近某小区的陈女士致电报社。2011年12月19日凌晨,该小区内有人乔迁燃放鞭炮烟花,持续近半个小时,严重影响了小区其他居民的正常休息。
该小区一姓熊的物业管理人员介绍:“物业很早就贴出了通知,严禁在小区内燃放烟花爆竹,但有些新入住的居民总会在自家门口燃放鞭炮烟花。小区保安人员虽然上前制止,但也无济于事。”
时值年末,县城各个居民小区又迎来乔迁高峰,很多市民乔迁信奉“半夜搬家,越搬越亮”的说法,一般都是从深夜12点开始,并大放鞭炮。家住景昕花园的李女士说:“希望政府出台相关政策,严查燃放鞭炮烟花的行为,还市民一个安静的生活环境。”
我县自2003年就出台规定,禁止在城区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并安排人员24小时巡查值班,在处罚方面,规定个人违规罚款500——1000元,单位违规罚款5000——10000元。该规定执行以来虽然有效遏制了烟花爆竹扰民势头,但还是有少数市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县城管执法人员说道:“我们一直严查燃放鞭炮烟花的行为,可在执法过程中有时也遇到难题,有些市民半夜燃放,很难抓到现场。新年即将到来,希望广大市民不要随意燃放烟花鞭炮,维护安静、整洁的环境需要每一位市民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