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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修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6)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山谷遺風

白岭

0.82

6118

全丰

0.66

9453

路口

0.77

3549

古市

0.64

13438

合计

0.77

33534

4、责任单位:修水县人民政府

五、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2006-2008年)

1、加大修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工作重要意义的宣传,积极开展普法教育,努力普及和提高全社会的水资源忧患意识、水环境保护意识、节水意识,增强公民对《水法》、《水污染防治法》、《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的了解和守法意识,使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自觉地珍惜水资源,自发地监督和参与保护水环境、优化水资源的行动。

2、成立领导与工作机构,建立评估制度,贯彻落实各项措施。

3、编制修河流域各项生态工程建设规划;采取措施,有效遏制人为造成的新的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和水质污染等生态破坏趋势;启动重点生态保护工程,基本控制和解决水质恶化、水土流失、植被破坏等生态环境中的突出问题。

(二)第二阶段(2009-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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