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山谷遺風
白岭
0.82
6118
全丰
0.66
9453
路口
0.77
3549
古市
0.64
13438
合计
0.77
33534
4、责任单位:修水县人民政府
五、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2006-2008年)
1、加大修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工作重要意义的宣传,积极开展普法教育,努力普及和提高全社会的水资源忧患意识、水环境保护意识、节水意识,增强公民对《水法》、《水污染防治法》、《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的了解和守法意识,使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自觉地珍惜水资源,自发地监督和参与保护水环境、优化水资源的行动。
2、成立领导与工作机构,建立评估制度,贯彻落实各项措施。
3、编制修河流域各项生态工程建设规划;采取措施,有效遏制人为造成的新的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和水质污染等生态破坏趋势;启动重点生态保护工程,基本控制和解决水质恶化、水土流失、植被破坏等生态环境中的突出问题。
(二)第二阶段(2009-20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