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wolong
为进一步加强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重塑修水工商新形象,积极欢迎鼓励广大群众、社会各界监督本系统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六项禁令的执行情况。对举报违反《禁令》的人和事,一经查实,将视情节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直至开除;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切实做到令行禁止。
举报电话:7221224 7221738转8806或8809
特此通告
2003年10月8日
国家工商总局: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六项禁令
一、严禁无法定依据处罚、收费。
二、严禁不出具有效票据收费、罚款和扣押物品。
三、严禁索要、收受监管服务对象的钱物;严禁接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及各种消费娱乐活动。
四、严禁野蛮执法和刁难、报复监管服务对象。
五、严禁酒后执法。
六、严禁着工商行政管理制服或使用执法车辆到经营性场所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