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jxguoguo
今后,中国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高收入者将自行申报个税缴纳情况,这一规定已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的《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这意味着,中国的高收入群体将面临更加严格的个税监控。
另外,根据从2007年1月1日起实行的该《办法》,凡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华侨华人以及外籍人士,其境内境外的个人收入,都须依照本规定进行个税的申报。
为方便自行申报,该办法规定纳税人可以采取网上申报、邮寄申报等方式,也可以委托有税务代理资质的中介机构或者他人代理申报。
中国税务学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财金学院教授安体富接受采访时说:“这个《办法》,主要是为了加强对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也为了提高纳税人诚信纳税的意识,这样可以减少偷漏增加财政收入。主要是这样的目的。另外,这样一来,可以有利于调节贫富差距。还有一个好处就是,这次它主要是对年收入在12万以上的,这一般认为属于高收入的阶层,按说,从长远来看,今后个人所得税改革,应该是所有有纳税义务的人都应该进行申报。所以这次先对富人,让他申报,这样可以取得经验,以便将来推广。”
在目前个人收入分散、隐蔽,税务机关对个人收入情况掌握不全、难以监管的情况下,推行个人所得税的自行纳税申报,不仅可以增强居民依法诚信纳税的意识,同时赋予了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的义务,这也与国际通行的做法相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