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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实现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石学俭 记者 谢仙

  日前,记者从县卫生局获悉,从12月1日开始,又有港口、杭口、东港、水源等24所乡镇卫生院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至此,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我县实现全覆盖。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对基本药物目录制定、生产供应、采购配送、合理使用、价格管理、支付报销、质量监管、监测评价等多个环节实施有效管理的制度。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将减少药品采购配送环节,消除过去药品的重复批发造成价格上涨,最终实现基本药物零差率。

 

  去年11月,我县率先在渣津镇中心卫生院试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三个月。今年2月1日又在大桥、白岭、古市等9所中心卫生院扩大试点。实行零差率的基本药物有307种,要求各中心卫生院基本药物的使用率要达到80%,基本药物的总数和总销售额不低于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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